• 大石桥市2013春季房产交易展示会优惠政策
  • 资讯类型:热点关注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3-04-27  /  浏览:2757 次  /  

  从2013年4月27日起——5月3日房交会期间购买的商品房(包括一手房、二手房)享受以下优惠政策:

     (一)税收优惠政策

       购房人缴纳的契税全部和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,经财政、监察、房产等部门现场认证并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,由市财政给予等额补贴。

     (二)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

      1、住宅房屋登记费免收,即免收80元/套。

      2、非住宅房屋登记费减半收取,即收取275元/套。

      3、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免收,即免收80元/套。

      4、非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减半,即收取275/套。

      5、公共设施维修资金减半收取,即新建商品房多层建筑收取15元/㎡、新建商品房高层建筑收取25元/㎡。

     (三)开发企业优惠政策

           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者每平300元优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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