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房地产调控或将更注重差别化
  • 资讯类型:城市规划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3-12-22  /  浏览:2549 次  /  

来源:中国新闻网  作者: 2013年12月20日 08:12
 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上周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,三次会议及有关文件都没有明确提及“房地产调控”,但在业内人士看来,有关文件精神多处都与房地产相关。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,城镇化是一定离不开房地产的,当然不能说城镇化就是房地产。
  不直接提房地产调控,并不等于不调控房地产。在业内看来,房地产调控正在转向。
  房地产调控也将趋向市场化,趋向灵活。
  未来调控将更注重差别化
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,要努力解决好住房问题,探索适合国情、符合发展阶段性特征的住房模式,加大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,做好棚户区改造。
  许多业内人士都注意到,从今年10月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,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开始,中央不再明确提到房地产调控,也不再提及调控房价。
  高盛高华证券认为,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并未表示需要“调控”房地产市场,而是强调需要“解决”住房问题。微妙的差异或许反映出,为了保障住房民生,政府的最新工作重点在于增加供应,而不是限制需求(因此也无需明确强调对房价的调控)。
 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,2013年的楼市调控相对于以往有了很大改善,例如今年四季度多个城市出台调控措施,这就是中央分类指导的结果。而在过去,中央因地制宜对地方进行差别化分类指导是不够的。
  在朱中一看来,侧重于房价调控,是过去10年房地产调控的一大不足。此外,国家层面缺少房地产中长期制度、顶层设计滞后、行政性措施较多,对地方差别化指导不够也是不足之处。
  而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看,“努力解决好住房问题”取代了房地产调控的提法。朱中一认为,未来在调控方式、手段上会有改进。包括对地方调控进行分类指导、坚持前10年调控提出的差别化的税收和货币政策、包括将房地产调控融入改革等。
  多项改革与房地产相关
  房地产调控寓于改革当中成为包括朱中一、陈淮在内多位业内人士共识。
  朱中一还表示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镇化工作会议,对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,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做出了部署。新型城镇化的推进,对房地产业的发展总体是利好的。城镇化的推进,会带来更多的住房需求,包括自住和改善性需求以及园区地产、商业地产、旅游地产和老年住区建设等。
  朱中一认为,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,提出“盘活存量”,也与房地产有很大关系。棚户区改造、城中村改造,一些单位自用的土地,没有进入开发阶段的土地都属于存量。他还提出,政府保障与市场供应也不要截然分开,还可以因地探索政府向有多余住房家庭租赁住房用于保障的方式。这也是一种“盘活存量”。
  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,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,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,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,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。这一表述与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是一脉相承的。
  对于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等精神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原主任陈淮日前表示,限购政策也可以理解为控制城市规模走势的一种办法。
 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也认为,从城市发展角度,户籍政策是差别化的,限购这样的行政手段仍然会沿用。
  朱中一则谈到,在目前市场化的替代性政策未出台之前,热点城市的调控政策还要执行,尤其是限购。同时还要考虑到房地产开发周期问题,即使土地开始增加供应,到形成新的房源供应,中间还需要一个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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