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关于举办大石桥市2014年房产交易会的公告
  • 资讯类型:热点关注  /  发布时间:2014-05-18  /  浏览:2686 次  /  

       为进一步活跃大石桥市房地产市场,给予优惠政策,促进房屋销售,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,实现“政府搭台,企业唱戏,群众受益”的综合效益,市政府决定举办2014年房交会,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
一、举办时间:定于2014年5月20日—31日举行,会期12天。

二、参展地点: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。本次房交会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,不设置中心会场,认证地点在房产局“大石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”三楼,政府相关部门集中现场认证。

三、参展范围:本届房交会参加主体为我市已经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楼盘,没有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的楼盘不享受优惠政策。

四、优惠政策

2014年5月20日—2014年5月31日期间购买的商品房(包括一手房、二手房)享受以下优惠政策:

(一)税收优惠政策

购房人缴纳的契税全部和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,经财政、监察、行政审批中心、房产等部门现场认证并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,由市财政给予等额补贴。

(二)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

1、住宅房屋登记费免收,即免收80元/套。

2、非住宅房屋登记费减半收取,即收取275元/套。

3、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免收,即免收80元/套。

4、非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减半,即收取275/套。

5、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减半收取,即新建商品房多层建筑收取15元/㎡、新建商品房高层建筑收取25元/㎡。

(三)开发企业优惠政策

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者每平300元优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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