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活跃大石桥市房地产市场,给予优惠政策,促进房屋销售,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快速发展,实现“政府搭台,企业唱戏,群众受益”的综合效益,市政府决定举办2014年房交会,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:
一、举办时间:定于2014年5月20日—31日举行,会期12天。
二、参展地点: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处。本次房交会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,不设置中心会场,认证地点在房产局“大石桥市房地产交易中心”三楼,政府相关部门集中现场认证。
三、参展范围:本届房交会参加主体为我市已经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楼盘,没有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的楼盘不享受优惠政策。
四、优惠政策
2014年5月20日—2014年5月31日期间购买的商品房(包括一手房、二手房)享受以下优惠政策:
(一)税收优惠政策
购房人缴纳的契税全部和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,经财政、监察、行政审批中心、房产等部门现场认证并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,由市财政给予等额补贴。
(二)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
1、住宅房屋登记费免收,即免收80元/套。
2、非住宅房屋登记费减半收取,即收取275元/套。
3、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免收,即免收80元/套。
4、非住宅房屋抵押登记费减半,即收取275/套。
5、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减半收取,即新建商品房多层建筑收取15元/㎡、新建商品房高层建筑收取25元/㎡。
(三)开发企业优惠政策
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购房者每平300元优惠。